中文 | ENGLISH | 日本語
  • 党建专区
  • 收费标准
  • 员工风采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联系方式
  • 在线留言
  •  
  •  
    行业动态
    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行业动态
    税务总局印花税答疑:投资合同不缴纳印花税
    日期:2023-07-12  人气:554

    税务总局印花税答疑:投资合同不缴纳印花税


    来源

    国家税务总局    

    Q

    1、投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
    A

    不属于列举的应税凭证,不需要缴纳印花税。

    Q

    2、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?

    A

    对个人出租、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

    Q

    3、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?

    A

   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。

    Q

    4、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,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,计算印花税时应对什么计税贴花?

    A

   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,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。

    Q

    5、员工体检合同是否交印花税?

    A

    签订体检合同,不需要缴纳印花税。

    Q

    6、铁路运输的托运人,需要交印花税吗?

    A

    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、托运双方,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。

    Q

    7、企业改制前签的合同尚未履行完要重贴花么?

    A

   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,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,对仅改变执行主体、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,不再贴花。

    Q

    8、企业改制后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,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如何缴纳印花税?

    A

    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,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,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,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。 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。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。

    本文转至微信公众号:财税星空 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处理